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证监许可〔2024〕1082 号文注
册。
基金。
基金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售网点发售。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
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购事宜。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的
风险,其他风险,基金风险评价不一致的风险等。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详见招募说明
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为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简称“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目标 ETF 为股票型基金,
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
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
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存托凭证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
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
的风险。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是否采用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风
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等;投资股票期权的风
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
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摘牌等潜在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
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
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 类份
额基金简称: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 ETF 发起联接 A,基金代码:021971;C 类份额
基金简称: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 ETF 发起联接 C,基金代码:021972)。
ETF 联接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不定期。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
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
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
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
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
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的条件
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
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
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1)对于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0%,且随认购金
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 1.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2)对于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费率为零,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为 0.10%。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
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C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0,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 A 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对应认购费率
为 1.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0%)=99,009.90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 元
认购份额 =(99,009.90+50)/1.00 =99,059.90 份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 C 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
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 = 100,050.00 份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和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
入基金财产。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
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一)本公司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直销网站(www.nffund.com)和管理人指定
电子交易平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二)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6:00。
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
理)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 16:00 前(T 日 16:00 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
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三)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等);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等);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四)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
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五)认购资金的划拨
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
间每日 16: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资金支付。
通过“转账汇款”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提交认购申请,选
择汇款支付模式,然后使用预留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收款账
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账号:400002041920007610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所在省市:广东省深圳市
由于汇款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请投资人务必提前汇款,确保认购资金
每日 16: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及网上交易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过“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交易提交认购申请,
选择在线支付模式,在线完成支付。
六)注意事项:
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
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
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网点和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一)直销网点: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金融许可证或等效资质证明、业务许可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4)法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等);
(5)加盖预留印鉴(公章、法人私章、经办人签字,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
授权委托书)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指定交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请表》复印件;
(7)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本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8)《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三份;
(9)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章节复印件;
(10)加盖公章的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
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
(11)若为普通投资者,需提供《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普通投资者风
险承诺函》各一份,并加盖相应印鉴;
(12)《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或《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一份,加盖相应
印鉴;
(13)若为非金融机构及财务公司,需提供《(CRS)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和
《(CRS)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各一份,加盖印鉴。
(14)以产品名义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相应产品成立的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人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
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大额支付行号:1025 8400 2049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人寄送确认书。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
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
认购申请。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印有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账户证明(预留同名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请表》回单扫描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并按要求填写并
加盖公章;
(7)股权或控制权的相关信息,如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信息的章节等
需加盖公章;
(8)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
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需加盖公章;
(9)(专业投资者)资质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10)以产品开户的客户需提供产品备案函等材料需加盖公章;
(11)以产品开户的客户需提产品持有人结构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人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1)管理员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2)于我司指定的企业与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发出申购指令并复核;
(3)投资者适当性调查评估资料;
(4)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204 1920 0076 106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企
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查询并可系统内下载具有我司电子章的开户确认书。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
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
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五、清算与交割
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
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的条件
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案手续。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
法定代表人:周易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成立时间:2005年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5]1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75669.4797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9号
联系电话:010-85130844
联系人:邱珂磊
(三)销售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1)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
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
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联系人:吴骏
电话:0512-69868373
传真:0512-69868373
客服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2)代销证券公司及期货公司: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
楼泰康集团大厦 13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谢欣然
联系电话:010-56135799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
金融大厦
联系人:于智勇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青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
君安大厦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电话:021-20315719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徐步夷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
证券大厦 24 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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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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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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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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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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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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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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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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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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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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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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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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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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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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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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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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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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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君
联系电话:18500852451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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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
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
财富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联系人:周鑫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9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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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17
号天风大厦 2 号楼 19 层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027-87107535
客服电话:4008005000 或 95391
网址:www.tfzq.com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
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 陈亚男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联系人:梁美娜
电话:010-60833079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621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华润
时代广场 12 层
法定代表人:陶怡
联系人:程艳
电话:13817080739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
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 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同花顺大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
新片区海基六路 70 弄 1 号 208-3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
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0195205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
国际广场北塔 33 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 王锋
联系人: 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
明路 1500 号 8 层 M 座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
明路 1500 号 8 层 M 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联系人:朱迪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
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
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武安广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
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张巍婧
电话: 021-65370077-255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
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 李骏
电话: 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 95118
网址: kenterui.jd.com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 6 号楼 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 6 号楼 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www.hgccpb.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
滨海大厦 15 楼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 转 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
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西区 4 号楼
机构联系人:陈嘉义
电话:010-59403028
传真:010-59403027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注: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4008898899
联系人:古和鹏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丁媛
电话: (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吴玲玮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吴玲玮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